有个叫苏格拉底的老头,你大概不认识。
他已经七十岁了!深凹的眼睛,白花花一把胡子。在牢里关了好几天了;明后天等船回来,死刑就要执行。这天清晨.他刚睡醒,一小格窗子透着一点光,非常希腊的天空。
克瑞图是个有钱的老朋友,已经滔滔不绝用尽了口舌,恳求苏老头逃狱。“钱,包在我身上,”他说,“更何况,你死了,谁来照顾你的小孩?”
可是苏老头顽固得很,他一本正经地说:“雅典政府以‘妖言惑众’判我死刑,固然不合理。但是我如果逃狱而破坏了雅典的法制.那就等于以其人之‘恶’还治其人,使我自己也错了。你要知道,两恶不能成一善。
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的时候,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径去改变这个制度。但是我没有权利以反抗的方式去破坏它。让雅典人杀我吧!我愿意做一个受难者而死,不愿做一个叛逆者而生。”苏老头仰头吞了毒药而死黄黄的药水流下来,弄脏了他的胡子。
※ ※ ※
另外有个人叫梭罗,喜欢独来独往。三十岁那年,一个人到森林湖畔搭了个木头房子,自耕自活。有一次在树林里升火烤肉,差点把康考特的林子烧了一半。
这天黄昏,正在散步的时候,梭罗被抓进了监狱,、理由是他拒绝付税。他认为政府用他缴的钱去支持战争(美国人欺负墨西哥人)及黑奴制度,有违他的个人良知,他以立即的、反抗的行动来抵制他认为是错的法制。
“面对不合理的法制时,我们应该盲目地遵从吗?还是暂且遵从,同时慢慢地循合法途径去改革?还是立即地反抗,来抵制、破坏这个法制?”
梭罗问着,而他的回答理直气壮:“盲目的遵从是最低级的愚蠢。不必考虑。寻求改革途径,时间拖得太长。人生有多少日子?又不是吃饱饭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地去改造社会。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远愿兑桓霾缓侠淼闹贫龋詈玫陌旆ň褪橇⒓吹氐种啤!?br>
梭罗并没有尽兴;在牢里兴奋地睡了一夜,第二天就被那个慈善心肠的老姑妈代缴了税金,赎了出去。倒是一百年之后,在古老贫穷的东方,有个叫甘地的人尽了兴,带了千万个人去“立即地抵制”一个不合理的制度。
※ ※ ※
爱恨分明的纽约最近也出了一个人物。戴着金丝眼镜、很文静秀气的葛兹坐在夜车里,一心想回家泡个热水澡。四个年轻的黑小子围了上来,跟他要五块钱。纽约的人都知道,五块钱的下一步大概就是头上五个窟窿。那个脸上有条疤的家伙上个月才把一支枪抵在一个老女人的脖子上,抢走了一条金链子。但是文静的葛兹怎么办呢?没有警察来保护,没有乘客敢帮助——他究竟应该,如苏老头所说,做一个守法的受难者;还是如梭罗所说,做一个违法的反抗者?换个问法,他究竟应该任这四个人把他毒打一顿、刺上两刀,然后到警局报案;或是应该拿出手里所有的武器打击敌人,使自己成为法纪的犯人?
戴眼镜的葛兹在摇摇晃晃的车中站起来,说:“我给你们一人五块!”他连发了五枪。有疤的那个被打中脊椎,半身瘫痪,他今年才十九岁。而葛兹,在家里等候法庭宣判他的命运。
※ ※ ※
还有个中国人,你或许没听说过,叫张系国。他坐上了计程车,恶司机不但绕了路,还要下车来打架。这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张博士居然撩起袖子来跟司机当街对峙起来。代表法制的警察先生来了,却认为,打架是不应该的,若轮到他,就该让司机给打伤了,再去告他伤害罪。也就是说,万一给扁钻刺死了,那么就由末亡人到法庭去告他杀人罪,皆大欢喜。
一个制度无力保护个人的时候,个人有没有权利保护自己?
就法制的基本原则而言,我们不能容许个人的“执法”。如果每个人都拒绝缴税,如果每个人都拿起枪来像约翰韦恩把“坏人”给“干”了,如果每个人都撩起袖子来打架;我们或许就回到了原始蛮荒的时代,人人靠一己的齿尖牙利,适者生存。法制之所以重要,我们说,是因为它使齿不尖、牙不利的渺小的个人也获得保障。
可是,如果“法”的存在是为了“个人”,为什么“个人”却经常要为了“法”而牺牲呢?对于梭罗而言,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益,但当他在争取个人权益的时候.政府反而要惩罚他。对于葛兹而言,他保护了自己——达到了“法”的目的,却同时也犯了法。只有苏格拉底那个老头,他根本就放弃自己、牺牲个人,所以与法相安无事。
当所谓“法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僵硬的方格子,把每一个血肉做成的“人”锁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时候,这个法是不是违背了当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当一个警察要老百姓让恶人打伤了再去报案的时候,人是不是已经“文明”得糊涂,忘了“文明”究竟是为了什么?
※ ※ ※
所以我很怕听人说“学校荣誉”,因为我知道,为了这么一个抽象的框框,有多少“不听话”、“不受教”的学生要受到残酷的压制,多少特立独行的个人要被塞进框框里,呼吸不得,动弹不得。
我更不忍心听人宣扬五代同堂的美德。在那个和谐的表面之下,有多少半夜的叹息、破碎的梦想、解体的个人意志,一切都为了一个抽象的理想、一个原本造福个人而往往牺牲个人的制度。
法制、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荣誉、传统——每一个堂皇的名辞后面都是一个极其庞大而权威性极强的规范与制度,严肃地要求个人去接受、遵循。
可是,法制、社会、荣誉、传统——之所以存在,难道不是为了那个微不足道但是会流血、会哭泣、会跌倒的“人”吗?告诉我。

龙应台:难局
张小呢
发表于 2008-07-08 10:50:28 凤凰锐评

已经有 212 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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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8 23:04:37
在中国不能做梭罗,警察扁死你,龙先生社会责任感太重,中国人也太多,让先生任国家主席也不一定有更好的管理办法.象余秋雨一样搞些普及教育的东西,简单清晰的,不要问别人,也不要让别人发问,问了你也答不上来.-----------------------------写的好!!!我们也只有这样痛苦的活着了....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8 23:05:17
凤凰网友发表于 2008-07-08 13:23:59人民之所以成立国家,就是为了通过国家这个工具来保障每个人的利利!而无论是法治,警察都是为了维护权利而设立的!而如果他们把矛头指向人民,那么无疑违背了国家成立的初衷!而如果我们的初衷被破坏了,我们誓当捍卫它!我们不应容忍这种波坏,纵容的结果只能导致破坏的升级!
________讲得很有道理,完全赞同。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00:19:37
追根求原,家庭早于社会,美国是孔子笔下的‘子为父隐’的社会。这种社会亲情最浓。
比如有一人父亲是市长或者老总或者英雄等,中国的孩子会说,我父亲是什么什么的;美国的孩子会说,他是我父亲。这就是区别。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00:48:16
比如这次大地震,我们悲痛的是一家家的死亡,孩子们的夭折,县城,财产的损失我们还会再创,不会让我们悲痛。这就是人的远古的本性。
想到原来的教育,为抢救国家财产牺牲的或者丧失功能的事情,现在来分析发现,值得肯定的甚少,无谓的伤亡居多 。这印证楼主的分析了。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00:49:53
龙应台用自己的意识沾污了自己的姓,他对大陆的了解只限于道听途说,建议她在多深入大陆,多体验体验大陆的实际生活.现实的大陆已不再是龙应台儿时的大陆了.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01:00:07
中国人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而不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中国人只在乎他们直系亲属的福址,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则视而不见。毫无疑问,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德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和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中国从来就没有成为一个法制社会,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守法行为格格不入。中国人老想走捷径。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即成就来自于与努力工作和牺牲。中国人倾向于索取而不给予。他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生活的真蒂不在于你索取多少而在于你能给予社会和你的人类同胞多少。
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中国人普遍不懂得如何为了个人和社会的福址去进行富有成效的生活。潜意识里,中国人视他们的生活目的就是抬高自己从而获得别人的认知。这样一来,一个人就会对"保有面子"这样微不足道欲望感到满足。"面子"是中国人心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了中国人难以克服的障碍,阻碍中国人接受真理并尝试富有意义的生活。这个应受谴责的习性使得中国人生来就具有无情和自私的特点,它已成为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3:57
2000年伟大儒家思想(被历代统治者视为精典)核心-------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夫夫妻妻---------三纲五常
-------------------------"人"是什么东西????????-------人就是在兽与非兽间徘徊的生物,父亲完全不是父亲,儿子完全不是儿子,人就是完全是兽而非人了!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4:20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是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5:45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是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上街搞一个月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6:34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是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上街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7:02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上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上街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17:41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上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21:18
按法律要告倒翁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是不可能的!还可能会搭上性命!!===========在美国、台湾都是一样,因为他们是所谓的民选的,就像陈阿扁,100万人都不行,在中国的制度下,他们才有可能下课。。。。。。。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24:25
作者是我最尊敬的人,我视她为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在我们杭州,也有一个和她相似的人,人们叫她柳叶刀,其实她叫毛riri。也是一个疾恶如仇的好人。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25:43
作者是我最尊敬的人,我视她为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在我们杭州,也有一个和她相似的人,人们叫她柳叶刀,其实她叫毛riri。也是一个疾恶如仇的好人。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0:50:26
好多人是看见龙应台就说像是女人写的东西.其实说这话的人早就知道龙应台是女人.说得他们好象很了解女人一样.这样的男人比女人更不如.更没资格说龙应台这样的女人.(有本事看看我这评论里有几个错别字.)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1:13:56
不懂龙先生的人不要污蔑她 他在担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期间做出了大量的功绩,而他只做了三年零三个月零三天这个佛教闭关的日期,这不是中华文化是什么。中华文化不是一律的歌功颂德。一些人为什么总是像阿Q一样那么见不得别人说“亮”,并且还要上纲上线,动辄打上“台独”的帽子。恭良温俭让这样的中华传统精髓难道大陆真的就找不到了吗。我看不是台独——因为她还是中华精髓的体现——相反倒是实实在在的陆独,把自己隔绝于中华文化之外,只懂得污蔑、中伤、谩骂。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1:35:50
有道理,但中国的法制的社会更多来自于上层建筑,很少来自于普通民众!所以拿起大棒的往往是“富人、权者”,作砧板肉的....往往是下层人民,========你说的是台湾社会,大陆现在没有所谓的富人阶级,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或者正在形成,这是几十年革命后的成果之一,平民化或无产阶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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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9 11:36:59
有道理,但中国的法制的社会更多来自于上层建筑,很少来自于普通民众!所以拿起大棒的往往是“富人、权者”,作砧板肉的....往往是下层人民,========你说的是台湾社会,大陆现在没有所谓的富人阶级,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或者正在形成,这是几十年革命后的成果之一,平民化或无产阶级化,这点要感谢毛 泽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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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9 1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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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9 1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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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9 11: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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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9 1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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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1: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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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1: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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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11:45:34
"有道理,但中国的法制的社会更多来自于上层建筑,很少来自于普通民众!所以拿起大棒的往往是“富人、权者”,作砧板肉的....往往是下层人民,"========你说的是台湾社会,大陆现在没有所谓的富人阶级,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或者正在形成,这是几十年革命后的成果之一,平民化或无产阶级化,包括跟毛 泽 东一起打下江山的那么多将领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成为平民,这点要感谢毛 泽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