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个体内心充实而舒适的主体美感体验。这种美感体验只有在个体能做、正在做或已经做好自我喜欢的事时才能获得,所以,幸福就是个体能做、正在做或已经做好自我喜欢的事时,个体内在的心理体验。
人类个体与群体生存发展的实质,就是不断进行实现实证行为的过程。自由实现实证的美感体验,就是个体追求的最高美感体验。从幸福产生的过程看,幸福就是个体充分拥有进行特定的实现实证行为的条件、或根据充分拥有的实现实证条件进行实现实证行为以及达到实现实证目标后内在的美感体验。
在信息中枢,当个体充分拥有进行特定的实现实证行为的条件、或根据充分拥有的实现实证条件进行实现实证行为以及达到实现实证目标后,个体以“自我”为中心的电位信息的趋向和指向都充分具有对应的肯定性的信息联系,也就是“自我”与“他我”之间形成了充分的肯定性的有机统一。这时,个体内在信息反应就表现为充实而舒适的体验状态,这就是个体幸福体验产生的内在信息相关物质的运动机制。
在社会生活中,个体能做自我喜欢的事时内在的幸福体验,就是个体充分拥有进行特定的实现实证行为的条件时,信息中枢中产生的美感体验,简称条件性幸福;个体正在做或已经做好自我喜欢的事时内在的幸福体验,就是个体获取进行特定实现实证行为的条件的过程、或根据拥有的实现实证条件进行实现实证行为、以及达到实现实证目标后信息中枢中产生的美感体验,简称实证性幸福。
个体的主体美感体验的物质基础就是内在信息及相关物质运动的存在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当个体具备以坚持正义原则为基础的自由实现实证的条件或在实证实现的过程中以及达到实现的实证状态时,个体的内在体验才具有客观的充实而舒适的美感特征(更多论述请参看http://www.lixingren.com)。
因此,真正的幸福就是个体拥有以坚持正义原则为基础的自由实现实证的条件时,或在实现实现过程中以及达到实现实证的状态时,个体信息中枢的美感体验状态。

理性人:幸福是什么?
理性人生
发表于 2009-09-30 09:02:23 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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