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东方新哲眼中的莎士比亚之十(《哈姆莱特》下)
孔祥新
统观全剧,复仇并不是哈姆莱特的终极目的,而登上最高权力宝座,才是他的自我权欲终极追求。复仇,只不过是他的自我权衡智能为实现自我权欲的终极目的,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了使论据更充实有力,我们再从剧中找几处片段解读之。第二幕第二场中的片段
哈姆莱特:丹麦是一所牢狱。
罗森格兰兹:那么世界也是一所牢狱。
哈姆莱特: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很多监房、囚室、地牢;丹麦是其中最坏的一间。
罗森格兰兹:我们到不这样想,殿下。
哈姆莱特:啊,那么对于你们它并不是牢狱;因为世上的事情本来没有善恶,都是各人的思想把它们分别出来的;对于我它是一所牢狱。
罗森格兰兹:啊,那是因为您的雄心太大,丹麦是个狭小的地方,不能给您发展,所以您把它看成一所牢狱啦。
哈姆莱特:上帝啊!倘不是因为我总作恶梦,那么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
吉尔登斯吞:那种恶梦便是您的野心;因为野心家本身的存在,也不过是一个梦的影子。
这段对白,表现了哈姆莱特由“自我权欲的无限张力”转化生成的勃勃野心——对丹麦王位的觊觎,而自我权衡智能对自我权力行为在获得王位中所遭遇到的困难,以恶梦的形式,直观形象地呈现在哈姆莱特自我权衡智能系统。
第一幕第五场中的片段
哈姆莱特:……要是在哈姆莱特的微弱的能力以内……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这段对白,是哈姆莱特的自我权衡智能对自我权力行为的评价。“微弱的”自我权力“能力”,“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怎能不使哈姆莱特忧心仲仲呢?
第二幕第二场中的片断
哈姆莱特:……我近来不知为了什么缘故,一点兴致都提不起来,什么游乐的事都懒得过问;在这一种抑郁的心境之下,仿佛负载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这个覆盖众生的苍穹,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个金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可是在我看来,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不,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哈姆莱特的这段独白,集中展现了他与作者对人类本性的认识。它首先赞美了人类“高贵的理性”。而理性,正是人类“三维一体”的“自我主权意志”特性中的“自我权衡智能”要素;“伟大的力量”,则赞美了“自我主权三维要素”之一的“自我权力行为”。这是哈姆莱特对具有自我主权意志的“自然人”的高度礼赞。他为什么又藐视人类“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这是哈姆莱特站在社会最高权力的角度看人类。哈姆莱特认为,一个被社会权力异化的人,什么卑鄙勾当都做的出来,所以,他对“人类”和“女人”都“不发生兴趣”,只对丹麦的王位发生兴趣。
第四幕第三场的片断
国王:啊,哈姆莱特,波洛涅斯呢?
哈姆莱特:吃饭去了。
国王:吃饭去了!在什么地方?
哈姆莱特:不是在他吃饭的地方,是在人家吃他的地方;有一群精明的蛆虫正在他身上大吃特吃哩。蛆虫是全世界最大的饕餮家;我们喂肥了各种牲畜给自己受用,再喂肥了自己去给蛆虫受用。胖胖的国王跟瘦瘦的乞丐是一个桌子上两道不同的菜;不过是这么一回事。
读者看客应特别注意这段对白中的“吃”字。古今中外对“吃”的意义的理解是比较统一的。“吃”除了具有“吃饭”的本义外,还具有“吞并、征服、占有、贪婪、统治、剥削”等引伸义。哈姆莱特把权衡世界中人类的自主权力行为——社会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社会权力与自我主权之间,自我主权与“他人主权”之间,看成是相互“吃”与“被吃”的“权力生物链”。一言以蔽之,无论社会悲剧,还是自我悲剧,都是权力倾轧与自我主权意志三维要素失衡的必然结果。
第四幕第四场中的片断
哈姆莱特:……现在我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方法,可以动手干我所要干的事,可是我还是大言不惭地说:“这件事需要作。”可是始终不曾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像鹿豕一般的健忘呢,还是因为三分懦怯一分智慧的过于审慎的顾虑……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
从哈姆莱特的这段独白中,我们发现了他的犹豫性格。那么造成他的这种性格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哈姆莱特自我权衡的结果为“健忘”或“审慎”。余“偏见”地认为,两种原因都不是,哈姆莱特患的是“权力恐惧症”。他自我权衡再三,最后在国王的逼迫下,别无选择地实施了自己的计划——与国王同归于尽,终于完成了“生存还是毁灭”的抉择,这一结果,是他的自我权衡智能所不选的,因为他的自我权欲的目的是攫得国王的宝座。他迟迟不动手,除条件不够成熟外,主要是他的自我权衡智能库中,积淀了厚厚的“权力崇拜”和“权力畏惧”文化。所谓权威,就是权力文化培养和熏陶的结果。
对同一个人的不同称谓和介绍,其含义是大不一样的。例如:这位是奥巴马先生。奥巴马先生是美国公民。奥巴马先生是位中年男子。美国总统奥巴马。只要知道“总统”为何物的人,都会对最后一种介绍悚然起敬,因为“总统”是权力权威的象征。“权威”是一种能够约束其他权力的东西。在权衡世界,“权力畏惧症”是“社会文化人”的时髦病,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轻重之别。从哈姆莱特的“自我环境”分析,他患的是严重的“权力畏惧症”,这点,就是哈姆莱特自己也非常清楚,只是他处于“自尊”,没有直接道破而已。第一幕第四场中哈姆莱特对父王的魂灵是这样称呼的:“君王,父亲!尊严的丹麦先王。”这种称谓是君权至上的称谓,是权衡社会中,人的等级价值的体现。
哈姆莱特虽然是一个被社会权力严重异化的人,但他骨子里尚未泯灭人类的自我主权意志特性,这在第一幕第五场他与好朋友的对白中有很好的印证,他对霍拉旭说:“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干你们自己的事,因为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这是实际情况。”他的言论,是对“社会权力意志”的公然反叛。一个没有自我主权意志的人,是不敢发表这种言论的。哈姆莱特这段朴实无华的道白,言中了人类的本质所在——人类是由“自我权欲机能”、“自我权衡智能”和“自我权力体能”结构而成“自我主权意志”“三维一体”的有机生命。天赋自我主权意志特性的人类,流放骗子,驱逐诡辩者,判决权威与专制的死刑。
权力冲突是戏剧的生命,而在争夺社会最高权力的逐鹿中,权力冲突犹其惨烈。所以,莎士比亚把“戏剧权力冲突”安排在争夺国家最高权力的争斗中。斗志,人类的自我主权意志斗智、斗勇之谓也。《哈姆莱特》悲剧的无穷魅力,就在于主人公哈姆莱特在争夺王位时,所展现的人类的自我主权意志特性。特别是哈姆莱特高度发达的自我权衡智能,带给全人类信心和希望。
自觉遵循以人类的自我主权意志特性为本的创作原则,莎士比亚与《哈姆莱特》永垂不朽的秘诀。
2002-6-1于帐庐庵书斋
2009-7-16审定

(原创)东方新哲眼中的(《哈姆莱特》下)
孔祥新
发表于 2009-07-16 10:44:24 人到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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