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基本医保不报的药,保险公司报销吗?

孙苏燕

发表于 2008-03-02 08:44:51   保险

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基本医保不报的药,保险公司报销吗?

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临床上使用的药品分为医保统筹内的药品与统筹外药品,统筹外药品为全自费药品。医保药品又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要自己承担10%—30%比例不等。凡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除急诊抢救以外均不能够报销。什么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具体参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药品、以及统筹内药品的自费比例,保险公司报销吗?同样不予报销。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药费指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内中、西药费用。”

《平安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拥有商业医疗保险者,因意外门诊或疾病住院治疗时,一定要告知医生开具基本医疗目录的药品,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



相关链接
我用药治病,医保机构凭什么不给报销?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10 | 文章来源:中国网

问:我是汽车大修厂职工,200时年8月因慢性肝炎住院。住院期间使用肝水解肽护肝,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说肝水解肽这种药不能报销。肝水解肽是治病的药,并不是什么营养滋补品,凭什么不能报销?

答:本事例涉及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问题。治疗药为什么也有一部分不能报销,这是参保职工经常谈到的话题。目前,我国上市的药品有4000多种西药剂,8000多种中成药。由于药品流通体制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价格差异大,管理混乱,甚至治疗性与一般保健性药品混同管理,导致了药品使用中的大量浪费。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起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水平不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把上市的所有药品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将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那些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为此,有必要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作一些限制。凡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除急诊抢救以外均不能够报销。因为你所用的肝水解肽就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所以不能报销。具体参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已经有 0 人发表了评论

>>> 返回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