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服务员邓玉娇在反抗当地官员侵害时顺手用修脚刀将一名镇招商办主任刺死,另一名受伤。在邓玉娇主动投案自首后,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罪于5月11日14时将她刑事拘留。
据知情人士透露,5月10日晚8时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与单位黄德智及另一位邓 姓工作人员在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前去水疗房找正在洗衣服的修脚女邓玉娇,提出要她提供“特殊服务”。在遭到拒绝后,邓贵大从口袋中拿出一 摞钱在邓玉娇面前摆弄,并用钱敲击邓玉娇的头部,声称自己有钱,让邓玉娇听从他们,为他们提供“特殊服务”。深感受到污辱的邓玉娇意欲离开,结果遭到邓贵 大的拦截,并两次将邓玉娇压于身下的沙发上。邓玉娇在情急之下,顺手拿起修脚刀将邓贵大刺伤,并将上前来的黄德智手臂也划伤。后来由于邓贵大喉部动脉受伤 出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此消息一经媒体披露,网络上可谓是一片叫好之声,网民一致认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并称邓玉娇 为中华烈女和抗“日”英雄。然而,巴东警方事后却称在邓玉娇的包内发现了治疗抑郁症的药物,5月12日下午,邓玉娇被送往恩施州优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并 且据知情人士透露,邓玉娇在该院被捆绑于病床之上,警方对她进行过殴打,要她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否则威胁她将被判死刑。
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网民和媒体对此事的关注仍然是热度不减,巴东警方将称邓玉娇有抑郁症 的消息更是导致网络上群情激昂,网民们无不遣责巴东警方无视事实,意欲包庇官僚,陷害邓玉娇。对于邓玉娇的行为,绝大多数人网民都无法认同警方涉嫌“故意 杀人”的定性,只相信邓玉娇是出于正当防卫。
依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正在发生的暴力强奸等犯罪,行为人为了制止其侵害,可以无限防卫, 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倘若邓玉娇的案子能认定为是邓贵大强奸所引发,则邓玉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而不 必等待法院认定。因此,警方称邓玉娇患有抑郁症,大有转移网民和媒体视线的嫌疑。
家在山东青岛的著名律师李建强认为,邓玉娇案的要害在于邓贵大的行为性质能否定性为强奸。如 果不能认定为强奸,则邓玉娇防卫过当,持刀杀人构成犯罪无疑,如果认定为强奸,则邓玉娇可以无限防卫,不存在犯罪问题。他在读完巴东警方对此案的通报以 后,认为这份通报存在着没有说清楚的关键细节。其一、邓玉娇已经跟邓贵大等人说清楚了自己只是修脚工,不提供性服务(户综合异性洗浴服务),邓贵大等人还 要纠缠,跟服务态度已经无关,邓贵大等人的其主观动机是什么?其二、邓贵大两次将邓玉娇推到(还是按到?)在沙发上,有没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目的?可 惜,在这两个关键的细节上,巴东县公安局都刻意忽略过去。这就在实质上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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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邓玉娇事件:邓玉娇是杀人犯还是英雄?
tangzejin
发表于 2009-05-20 13:41:44 向往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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