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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要告知保险公司吗?

孙苏燕

发表于 2008-02-27 08:14:19   保险


戒烟要告知保险公司吗?

《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决定了保险合同能否成立。

由于抽烟对人们身体健康状况有着极大的影响,抽烟必须要告知保险公司,对于烟民投保,有的保险公司在标准体费率基础上提高20-40%。并且,戒烟也要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于戒烟的原因同样非常重视。单击下列图片,可以清晰看到健康告知栏询问事项。



近日,我为一位优秀的年轻朋友办理投保手续,为了戒烟告知跑了很多趟,他的同事说,早晓得这样麻烦,还不如不讲。我讲,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投保时麻烦点,就是为了将来理赔顺利。其次,从生理年龄来讲,我肯定要比这位年轻朋友早去另一个世界,更加要杜绝投保时的隐患,保证这位朋友的合法权益。

2001年,我曾为一位戒烟的年轻人办理投保手续,当时,公司并未出具健康告知函。这次接到戒烟健康告知函,我的确有点发懵,没想到公司要求越来越严格。平安人寿公司对戒烟的健康告知是如何要求的呢?请单击下列扫描件,可以清晰看到。



这位年轻人因抽烟引起喉咙不舒服而戒烟,保险公司要求详细告知的具体事项有:

1、有无因此就诊,
2、如果就诊,具体的诊断是什么?
3、有无相关治疗,做过何种治疗?
4、目前的恢复情况,有无咳嗽、咳痰等不适?
5、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史、辅助检查等。

以上5项告知要求,这位朋友都没有,他的书面告知是:从未治疗过,无门诊病史,目前无咳嗽、咳痰等不适,身体情况很好。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为了顺利、快速理赔,对于投保的健康告知要求越来越严格。笔者建议:
1、一定要如实告知,不要怕麻烦。
2、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者,请尽早书面告知保险公司,消除保险纠纷隐患。


相关链接

《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有2种法律后果:

第1种过失未告知,不予赔偿,可以退还所交保费。《保险法》第17条第3款规定:“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2种故意不告知,不予赔偿,不退还所交保费。《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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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2-27 17: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