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台北某便利商店的年輕朋友,向譯者問說:『你勸我们戒淫,是否我们就不能交異性朋友了?』对这个問题,譯者原本從未想过,也不曾提过。经此一問,才加以思索。商店裡的年輕店員有男有女,在这90年代的工商时代裡,職业婦女不但十分普遍,而且在地位上,也常有凌駕男人之上的情况。無论就法律的规定或條文,或社会的認知领域,两性之間的对待,已经处处讲求平等。隨著女性社会活動力的激增,與两性間在工作上,生活上的接觸频繁,不但異性間交往普通朋友,已被视为十分正常,而且目前绝大部分的青年男女,通常是先來往一段时間,经过彼此的相互了解,认为足以信赖,可託付为终身伴侣后,才論及婚嫁。因此,譯者回答了該便利商店的店员說:『在这现代社会中,可以交異性朋友,但绝不能起邪念,还没结婚前,绝不可发生特殊關係。否则若是始乱终棄,便将伤害了对方的名節,也损害了自己的陰德。』也因此,譯者在面对是否要翻譯民国初年的楊鍾鈺居士所撰写的【闢自由结婚邪說文】时,内心十分猶豫。楊居士写作该文,反对男女自由戀爱结婚,是以民国初年的新舊交替时代为背景。
站在飲水思源,遵守孝道的立场而言,楊居士的苦心,令譯者感動及赞嘆。但在相距八十年后的今天,如果仍以反对交異性朋友、反对自由戀爱的方式,來提倡戒淫邪,則譯者深恐不但收效微渺,甚至容易引起青年大眾的反感。如此一來,要勸化社会戒除淫邪,只怕更加困难了,有鑑於此,笔者再三思慮,權衡輕重后,决定将楊居士的这篇文章,捨略不譯。虽然譯者赞成现时代的男女可以交往異性朋友及双方戀爱结婚,但是对於毫無原則、不遵礼義、不守德節的方式下交往、戀爱结婚,譯者依然认为绝对不可。因为逾越了礼義節德的軌道,便是犯下了不正当的淫邪。
尤其今日世风已经十分頹靡,色慾濁穢漫流各地,所以如此,便是因为一方面年轻男女的自由交往已成为無法改变的潮流趨勢,另一方面卻是在这种潮流趨勢中缺乏对礼義節德的堅守認知。要挽救这种世风,唯有仰望全体仁人志士发慈悲心,尽力化導。更仰望居上位者,有名望者,能振臂高呼,力挽狂瀾,倡導守節守德,消弭颓風慾習。若得如此,相信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必能邪风遏斂,良风重现。孟母所以三遷,便是希望儿子能獲得良风善俗的好环境。只要我们这个社会大环境风氣变得好了,道德清明了,不但人人都能受益,安享天倫,安居乐业,下一代的子女们,也能在良好的節德环境下,承受薰陶,培养出健全的人格與高尚的品德。凡此,都有赖大家共同盡十分心、盡十分力。因此,譯者虽然捨略不譯楊居士的该篇文章,也自責於德薄善淺淺能寡,但卻不能不以愚拙之筆,來撰写本章【交往朋友及结婚须知】,一片诚心,但願能有義於節德戒淫的勸化,更盼望以此抛磚引玉,獲得有大能力、大智慧、大德望者的登高呼应及倡導,希望我们这个社会能早日恢復淳淨、光明。

现代人的交往朋友及结婚須知
pureshadow77
发表于 2009-04-30 14:28:17 佛教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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