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塬
和往常一样,我吃过午饭,沿着电梯从书局的地下往上过去,从三层便开始有书的陈列,直到第八层。我每天有大约半小时的时间可以花在书局的图书堆里,有时流连着,看一本本书的封面,有时拿本书坐在地上读下去。只有大约三十分钟,我可以浏览完半本杂志,逛完三两个精致的图书陈列馆,或者断断续续地花八天左右的时间读完北岛零四至零五年间在《收获》杂志连载撰写的诗学专栏集合本《时间的玫瑰》。
大约三十分钟后,我买回了一本杰克•凯鲁亚克一九五七年出版的《在路上》。和大多数人读过一点书的人一样,我早就听说过《在路上》这本书,但对作者杰克•凯鲁亚克实在是不熟悉。但我保证我曾经像路过一个长相很有特点的姑娘一样对他的大名早有耳闻,和大多数“文艺”过的青年一样,我知道并且憧憬过“垮掉的一代”的生活。
之所以买回这本书,是因为我早就有这样的打算要读读它;再有,它只卖二十三块钱,打折以后是十八块四毛,比一个人一次单纯的麦当劳套餐还少。我想,我可以在吃饭上节省一点,用不了多少天,我就等于免费得到这本书了;或者,就当无意间买了一条没用的薄围巾——它实在是便宜,并且是我一直想要读到的一本书。
在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大学以前的那十几年上学的年代,我们每每能够读到一本书,是那样的正视和快活。那些年代,学校没有图书馆,但有图书室,图书室里有我们各自拿出来共读的一些图书,还有部分是学校订阅的杂志和少数的一些图书。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几个犹有滋味的年代。
小学的时候,初读读语文课本也是很快活的,有些课文就是故事,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织壮锦”、“皇帝的新装”、“社戏”、“白雪公主”……真有意思,那是一个时常因为读课文而沉浸在童话与神话、做梦与生活中的日子。我记得读“织壮锦”时我是多么同情那位织壮锦的姑娘,像回到了古代一样;我读社戏和百草园,仿佛就随着迅哥儿一起在河里划船,一起吃很香的罗汉豆,一起在百草园里捉到了一只金龟子,发现了一个黑色人形的何首乌。
到了初中,我们才读到一些所谓的名著,课外书从小开本的图书换到了课本大小的故事会,以及很难见的武侠小说。那时候能够从同学特别是相熟的好友那里传阅到一本故事会,或者干脆是一本古龙小说,真是有面子极了。我回想起来,那时候也是十分地享受于读书的,上课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在抽屉里藏本书偷偷地读,免不了要被老师发现了,没收了去。我还记得,大约是初二的时候,我们两个初二班级间传阅了一本“黄色书”,名字我都记得清晰,叫做《荷塘月色》。开始的时候,书是有封面的,后来再被我从某手上看到,早已经破旧得像染了无数次的油,书页早卷了数层……
不管如何,那些读书的日子总是非常舒服的。回味起来,大学以前让我们高兴的事情也就是那么一些:早中晚能够再饭盒里餐桌上吃到好吃的,中午的盒饭里有腊牛肉或者鸡胗是会高兴上一上午的;考试的时候能够拿到好成绩,被老师和家长表演;放学或者放假的时候,偷偷相邀去打画片、打玻璃蛋子、打扑克,都是带些赌博性质的,学校或者家长都不允许,我们偷偷地进行,时常会被逮到老师和家长跟前;读好看的书——谁能够通过邮局订上一年小溪流那是很光荣的,能够搞到本半新带封面的《故事会》也很神气……
我走在路上,手里拿着那本白色封面的《在路上》,突然想起我很可能就是为自己越来越满的屋子里添了一本希望读到的书;我想起可能会像往常一样,匆匆在书上加盖印章,匆匆读上几页,就将书心满意足而油不无可惜地放到某个地方去了。我常常认为会在什么时候抽出时间来将书读完,尽管那些书都是我想读的,但我什么时候抽出过时间来读读它们呢?我总是不得不去吃上一顿饭,却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读上一本自己希望读到的书。
我的书越来越多。
我想回到以前那些时候了:读到一本书是那么的不容易,那么的快活,那么的值得炫耀,还会那么地藏起来,不让觊觎它的更多的眼睛看到——我们对一本传阅的书守口如瓶,小心而充满欢喜地像保护一个秘密一样保护着书。
前些时候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提高除工具书以外的书籍的价格,让买书和读书成为一种轻易不可能为之的事情,变得有难度,变得让人们珍视自己手上的书籍,一本一本好好地读完,读完并感到有所得。
事实上,我们在接触到更多的书,像面包经过自己的右手然后排泄掉,消化的却微乎其微。我们总是再没有来得及读完一本书的时候,就写起了读后感、书评。我们还能够感受到小时候那种读书的喜悦和快活吗?
我多想每天能够有一两个小时的静心,读手边有限的基本书;我能够时常写写我的读书笔记,像从前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一样,读到一本书像得到一份财宝——那样的日子真是快活。
2007-12-4 北京

那个快活的读书时代
严青原
发表于 2008-05-29 11:36:39 凤凰书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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