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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镇退役士兵的漫长等待

普宁市退伍军人

发表于 2008-05-13 22:58:49   军人之家



我叫黄维胜,是广东省普宁市的一名退伍军人,于2000年12月从海军91545部队退伍回普宁,2001年11月普宁市安置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退伍士兵安置的法规和政策安置在普宁市国家税务局,2001年11月30日到普宁市国税局人事科报到以后,国税局的领导叫我回家等通知。谁知这一等就是7年,在这7年当中普宁市国税局未对我做任何安排,至今得不到上岗就业。多年的等待已造成家庭不和、经济困难,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经过多方了解我得知,从1999年到2005年普宁市国税局一共接收了22名退伍军人至今全未安排就业,而国务院早在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下面是国务院于2005年7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简称国发[2005]23号文件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在规定时限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终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清理,在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及时拟订、下达安置计划,落实接收单位。各地区务必于2005年8月底前开出所有安置介绍信,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真正上岗就业。
(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对未发生活费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金额补发。
(四)坚决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对因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对拒绝接收、变相拒收或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一)尽快落实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要求,抓紧制定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没有下发具体实施办法的,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制定下发相应办法。
(二)切实兑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作为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作为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重点,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对已选择自谋职业但仍未领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部兑现。对确有困难的县(市),省级人民政府要给予帮助。中央财政对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重和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三)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城镇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要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退役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切实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解决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把妥善处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以及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形势,理解和体谅国家的困难,服从政府安排。要加强有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营造有利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维护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2005年10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民政部汇总上报。国务院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五年七月十日

从2007年开始我联系了7位和我一样安置在普宁市国税局至今未得到上岗就业的退伍军人,多次拿着国务院发的[2005]23号文件到普宁市国税局要求安排我们上岗就业,但每次普宁市国税局的领导都以各种违反国发[2005]23号文件的各种理由来拒绝我们。在这期间我们也多次拿着国务院发的[2005]23号文件到普宁市国税局的上一级领导单位揭阳市国家税务局要求按照国发[2005]23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法规、政策安排我们上岗就业。但每次揭阳市国税局的领导都拒绝我们的要求。
2007年12月8日我们7人拿着国发[2005]23号文件上访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税局信访办公室的一位科长接待我们。我们说明来意以后,那科长说我们是越级上访,没有揭阳和普宁两级税务机关的书面答复省国税局不受理。我们要解决问题必须按程序逐级上访,而没有书面答复,我们以前的上访都不算。并给我们开了一张转办通知单。
我们回到普宁以后于2007年12月13日向普宁市国家税务局交上了我们的上岗就业书,按照信访条例我们等了82天,(也就是2008年3月5日)终于等到了普宁国税局的一张违反国发[2005]23号文件精神的复函,内容如下:
黄维胜等同志:
你们反映关于复退军人要求上岗安置问题的信访事项,本单位已收悉。由于我局属于中央垂直部门,人员定编和经费来源直接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确定,本级机关没有人事权、经费权。因此,你们要求解决安置就业的问题,本级机关确实无法解决。请予见谅。
考虑到当前安置工作的客观问题和你们的实际,我们已经多次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鼓励复退兵实行自谋职业、有偿补助,建议你们按规定领取补助金自谋职业。
此复。
二○○八年三月五日
广东省普宁市国家税务局
我们于2008年3月11日到揭阳市国税局。揭阳市国税局局长指派揭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和我们7人谈话,并代表揭阳市局党组对我们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不同意,揭阳市国税局不敢安排我们就业。于是我们于2008年3月13日第2次到广东国税局,接待我们的还是信访科的一位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座谈以后,对我们说揭阳市国税局的口头答复不算,要我们回揭阳向揭阳市国税局要书面答复不服再到省局来。
由于我们不服从此份答复于2008年3月14日向普宁市国税局的上一级领导单位揭阳市国税局递交了一份复查申请书。2008年3月24日揭阳市国税局对我们的复查申请作出答复,内容如下:
黄维胜等7位同志:
你们对普宁市国税局《关于对部分复退兵要求安置就业问题的回复》提出复查申请的事项,本单位于2008年3月14日正式受理。经调查,办理结果为:维持普宁市国税局对复退军人的信访回复意见。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由于我们不服揭阳市国税局的答复。我们于2008年4月8日第三次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并交上了我们的复核申请书,广东省国税局信访科的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在大厅接待我们,收了我的申请书以后,要我们回普宁,他们会在一个月内给我们答复。
2008年5月9日我们收到了广东省国税局给我们一份与发[2005]23号文件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关于安置城镇退役答复内容如下:
关于不服揭阳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复查意见的复核意见
黄义焕、黄维胜、黄军武、陈湘东、黄松欣、官风云、林锦全同志:
你们于2008年4月8日对揭阳市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维持普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办理意见的复查意见不服,向我局提出了复核申请。
国税机关属于中央直属部门,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由国家税务局下达。按照《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7号,1997年8月3日发布)并参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6号,2007年2月24日公布)的有关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税机关必须在核定编制内使用工作人员。
为此,我局维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对你们的诉求所作出的复查意见。
同时,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的规定,我局将不再受理你们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投诉请求,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此复。
二○○八年五月七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生活和平年代的退伍军人,我十分迷茫,难道国税局系统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机构、中央军委、国务院下发有关退伍安置的政策和法规国税系统没有义务执行?
第一,请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什么叫正厅级全职能局?你们有没有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你们的神圣职责?
第二,请问,广东省国税系统为什么拒不执行国发[2005]23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退伍军人安置就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第三,请问,广东省国税局对于我们这批已安置多年至今未得到变业的退伍军人有何安排?
还需要我们等待多久,1年?10年?还是一辈子?
第四,请问,广东省国税局:为什么全省税务系统会有9000多个临时工在上班而我们国家安置的退伍军人却得不到就业?

已经有 222 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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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14 17:39:14

支持你们!

凭祥武警战士

发表于 2008-05-16 20:22:21

大力支持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19 21:22:39

同情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19 21:22:39

同情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23 03:23:58

笨后门进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28 13:11:34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28 22:39:16

活该 你个兵痞子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31 14:26:16

凤凰网友发表于 2008-05-28 22:39:16活该 你个兵痞子
不要这样!既然是或者曾经是军人,我们应该同情支持楼主。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31 14:32:25

普宁[流沙]中国开放较早的小城,印象很深。
黄唯胜战友,我同情你!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03 14:58:35

我说你没送钱;又不是当官的什么人;当然不能上班了!懂吗!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03 19:38:33

上面心意是好的,可逐级实施起来就难了。唉,这种现象真让人担忧。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04 10:25:24

我同情你.支持你.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05 20:53:54

我也同情你,朋友!真难为你了.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12 12:38:52

只能怪你自己没能力。想想就是,当完兵,你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你説你可以干啥??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13 10:58:07

老同志你好;你的遭遇我看很感慨,但是也很无奈;随叫我们出生在年代。但是我们自爱;那才叫萧洒。拿出自个气概;我就不信不自在;。。。。。。。。。。。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16 13:59:32

干什么?我说错了吗?这不是真的吗?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6 20:39:41

把青春献给西藏边防,是高原那环境摧残了人的身体,回到地方又下岗了,现在落下满身的病,吃低保没关系吃不上,也没医保,这简直是啥世道哇……?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6 20:40:41

把青春献给西藏边防,是高原那环境摧残了人的身体,回到地方又下岗了,现在落下满身的病,吃低保没关系吃不上,也没医保,这简直是啥世道哇……?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6 21:32:57

参军入伍,义务奉献乃是国策,退役转业自谋创业乃是正常。

橄榄兵魂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9 17:47:48

要送钱呀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9 17:55:24

我也是转业军人,转到地方送了几万,不送不会按排的,请全国的战友一定要送钱,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30 15:52:35

保卫祖国是义务,危险面前冲在前,当你在回到故土那些曾经赞扬你的人不见了,因为给你个岗位他们就少一份收入,把弟兄们都叫上,到国税局去吃饭,到局长家喝水,因为你们没有生存基础,他们又不接受国家的政策,只能这样!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2 12:29:41

保卫祖国是义务,危险面前冲在前,当你在回到故土那些曾经赞扬你的人不见了,因为给你个岗位他们就少一份收入,把弟兄们都叫上,到国税局去吃饭,到局长家喝水,因为你们没有生存基础,他们又不接受国家的政策,只能这样!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2 19:37:48

支持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2 20:55:04

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是国家因应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单独为军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的生活安全。我永远支持你!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2 22:18:59

据听说这两年军人安置挺好的,没想到还有这么困难,我老公也是军人,后年转业,也不知是不是一样难以安置,有点担心.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15:29:35

参军入伍,保家为国是义务 ,退役转业自谋创业乃是正常。有钱难事办,无钱难办事.战友我支持你.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17:07:43

青春献国防,小命送给党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17:13:37

战友:九江垮堤当兵的上,雪灾来了当兵的上,地震来了当兵的上。复员到地方找工作让。你没有门子,你就别想上。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18:56:48

唉 ,现 在 就 是 这 样 的 ,没 办 法 啊 ,当 兵 花 钱 ,转 业 花 钱 ,真 不 知 道 ,怎 么 办 了 .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18:56:50

唉 ,现 在 就 是 这 样 的 ,没 办 法 啊 ,当 兵 花 钱 ,转 业 花 钱 ,真 不 知 道 ,怎 么 办 了 .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3 22:06:32

战友:九江垮堤当兵的上,雪灾来了当兵的上,地震来了当兵的上。复员到地方找工作让。你没有门子,你就别想上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5 19:23:24

 我是91年兵 我们也在组织逐级上访,我们比你强 有接受单位,可薪水少的可怜.不够领导吃顿小吃的.同病相连 理解和支持你们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6 18:16:20

靠那单位有关系都不一定进的去,必须要省里有关系的!换个别的单位吧兄弟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8 21:59:16

支持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09 00:20:00

我也是转业军人,转到地方送了几万,不送不会按排的,请全国的战友一定要送钱,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18 10:51:08

炸死他们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18 20:05:47

兄弟 你的遭遇也发生在我身上了```我02年复员到地方安排到水利局 直到现在也没上过一天班 ```我都不敢确定单位上有我这个人的档案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25 15:19:41

你的耐心太好了吧。那么多难兄难弟不行就去北京告他们,对付这种人只能用赖招。现在是啥世道呀地方上就认钱。他们不管你对国家奉献多少他们只管你给他们奉献多少。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26 21:22:59

当战争来临时他们是勇猛无敌的人
当危急来临时他们是舍生忘死的人
当困境来临时他们是一往无前的人
当灾难来临时他们是最最可爱的人
当祖国需要时他们是最最忠诚的人
当荣誉来临时他们是默默无闻的人
当和平来临时他们是勤勤恳恳的人
当离开军营时他们是最最伤心的人
当复员转业后他们是最被忘却的人
他们就是当代的中国军人

cnnno

发表于 2008-07-27 22:14:27

这年头,谁管你当兵的,钱啊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28 17:34:34

我虽然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也知道这个问题一直是没有妥善的处理方法的,只是到时候遇上了,还是要想办法解决,一味的等待是不行的.还有一句话,就是没有知识就要有技能哦.因为这个社会需要.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28 22:50:20

当兵的永远都是一个兵,当两年、当十年、二十年、二期、三期、四期,转业到地方,没钱、没关系白搭,拿点复员费算了,找块地,养上100只猪,老子也算是领导,领导100头猪的领导,同情当兵的,尤其是士官。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7-31 18:00:09

贪官太多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8-04 21:37:15

普宁的安置不合理。
应该考虑到安置的困难。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领取补助,但国税局应该提高补助金。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8-06 15:42:05

现在都凭关系,懂吗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8-07 17:05:32

同情又很愤慨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8-08 10:13:22

让人难过。

jasminehk

发表于 2008-08-17 13:53:07

同意以上意见。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8-25 00:53:44

你的耐心太好了吧。那么多难兄难弟不行就去北京告他们,对付这种人只能用赖招。现在是啥世道呀地方上就认钱。他们不管你对国家奉献多少他们只管你给他们奉献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