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将文化泛滥化 / 作者:彼岸
文商相斥,是中国两千多年没有解开的疙瘩。也难怪,在儒家的经典著作里面,一直是文贵商贱;历代君王在治国安邦的实践中,更是重文轻商。所以,文化人总是蔑视商人见利忘义,商人总是戏弄文化人囊中羞涩,文商相互攻讧也便无休无止。
其实,敲锣卖糖,各干一行,文与商原本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行当,何必非要相互瞧不起呢?说来说去,两者的孽缘还在于金钱,文化人也好,商人也罢,都想生存得好一些,又都不能不依赖于金钱。提起金钱,文化人就心虚气馁,却又不肯甘拜下风,往往以“没文化”讥讽商人,商人往往又因“没文化”而自惭形秽,便挥金如土以羞辱文化人的穷酸。如此看来,文化这个东西,不仅能让文化人能在没钱的羞涩中挣回一点儿面子,而且能让商人在发财的时候丧失一点儿自信。不过,双方在文化上的得失,都只是阿Q式的虚荣而已。对于中国人来说,文化的价值有时竟只在于装潢面子。
没想到,历史走到20世纪末期,文商之间竟也产生一种超历史的相亲相爱,按流行的说法,叫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商联姻,不用说,媒妁是金钱,于是派生出许许多多的“文化商业”或“商业文化”,文化配商业,可谓之“精神变物质”;商业配文化,可谓之“物质变精神”。文化的穷日子难熬,从商生财也算是一条自救之道,大可不必犹抱琵琶半遮面,明明是“以商补文”,干吗偏要说是“以文补文”呢?这就难怪商人说你文化人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了。索性放下文化,放开手脚去“商”它一把,又有何妨?免得白沾了一身“商气”,倒叫商人占了便宜去。
跟文化人合伙,商人绝对地要精明一筹,他们借文化搭台,大唱经济戏,直奔主题,忠贞不二,就是要用文化的手法掏别人的口袋。这方面的成功例子不少,潍坊开办风筝节,一下子就招来五大洲的巨商富贾,一年一届,已为当地直接挣来数十亿财富。小小的风筝,不过是中国民俗文化中极不起眼的一朵小花,一旦插上经济的翅膀,竟产生如此神奇的魅力,怎能不令东道主笑逐颜开?又比如,名不见经传的曲阜酒厂,把普普通通的低度白酒贴上“孔家酒”的标签,借文圣的文化之船闯荡江湖,漂洋过海,让炎黄子孙一喝就“想家”,销路大畅,赢得了国内白酒“出口量第一”的美名。孔府家酒一鸣惊人天下闻,尽财源滚滚来,可喜可贺。只凭这两例,谁还敢说文化没有含金量?
“以文补商”竟能挣大钱,这让国人茅塞顿开。于是从北国到江南,从沿海到内地,铺天盖地搭台,紧锣密鼓唱戏,文化一夜之间骤然升温,由最冷变得最热,全都是金钱的魔力在作祟。一时间,形形色色的“文化产业热”此起彼伏,令人眼花缭乱。
文化成了当今最时髦的字眼,不管什么样的经济,都要先在文化上来一个创意,似乎只要一文化,生意就必然火爆。事实并不尽如人意,一热过头就滥。阜阳盛产黄牛,当时的行政长官是王怀忠,别出心裁地整出了一个“黄牛文化节”。可笑的是,此举没能推动当地的经济升温,倒是创造了一个“文化幽默”。老百姓编了一首顺口溜,单“赞”王怀忠:“赶着黄牛奔小康,小康挂在牛X上,牛X就是书记嘴,书记就是牛X王!”
再说酒文化,大大小小的酒厂争相勾兑文化名人酒,光是“某某家酒”,全国至少不下百种。谁都知道,这是商家玩的销售心理战术,本意是想营造酒文化氛围,却弄得极其庸俗化了。万一哪天整出来“毛泽东家酒”,岂不贻笑大方?世人皆知,老毛只吃辣椒不喝白酒。
要当好县长,先办好酒厂,打着文化幌子,叫卖烧酒,全国一年耗粮210亿公斤,一年喝掉一个西湖,文化耶?愚昧耶?
更有甚者,“沐浴文化”悄然兴起,且迅速蔓延开来。什么芬兰浴、日光浴、牛奶浴、鲜花浴、啤酒浴、鸳鸯浴……等等,新招迭出。不管怎么洗,只要不洗出格,旁人也无权干涉。只是,硬把洗澡跟文化捆绑在一起,难免让人产生一种文化被商人愚弄的感觉,而事实尤其令人吃惊,广东公安机关在某娱乐城一次就抓获17名陪洗鸳鸯浴的暗娼。如此“文化”,让人眼界大开,分明是男盗女娼的罪恶勾当,却披着文化的外衣,可恶。可怜,文化仅存的一丝尊严,也让商人给无情地剥光了,呜呼!
诚然,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好比一个筐,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往里装,比如,食文化、茶文化、车文化、鞋文化、巫文化、妓文化,性文化……但是,文化毕竟有它的抽象意义在,任何事物一旦上升到文化层面,即属于精神范畴。因此,文化的最重要使命是引导公民走向高尚,推动社会走向文明。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文商联姻生出许多怪胎,乃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文化必然还要继续商业起来,商业必然还要继续“文化”下去。不用担心文化会消亡,值得关注的是,纯粹意义上的文化到末了还能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别将文化泛滥化
hknony
发表于 2008-05-06 06:01:24 商人品味亦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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