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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蔫儿了

天天在看

发表于 2008-04-19 18:29:56   读书笔记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
“劳法”)生效。 生效之前,媒体宣传“劳法”的调子可谓甚高。都是让劳工弹冠相庆的喜事,都是对资本家、老板不利的条款。
高而尖利的声音吓住了资本家、老板。他们心里发着毛,纷纷解雇临时工,清空违法空间,为的是再重新招雇劳工时好给劳工按“劳法”定合同、给五险一金、给执行最低工资。这样,他们就能迎对劳动监察部门的主动查究,免使自己成为“劳法”制裁的对象。
然而,“劳法”生效已近四个月,根本看不出什么锋芒,更遑论有什么“执法部门”来“主动”执法。资本家、老板们四顾后,心下窃喜:原来是吓唬胆小的。于是,胆又恢复成2008年1月1日前那么大,照样雇临时工,照样给低工资。什么合同,什么五险一金,什么一个月时间不定合同就给劳工双倍工资,他们都觉得统统是屁话。
既然资本家、老板们违反“劳法”已成事实,所以,笔者就特别注意媒体上可有对这些违法者进行违法调查和制裁的报道。
没有。截至笔者写稿时,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有哪怕一篇这类报道:没见查究了哪个老板没定合同,没见哪个劳工得到了双倍工资。。。。。。难道“劳法”的权威不需要在对违法者的打击中建立吗?
这就是说,“劳法”还没制造出那怕一顶点儿让劳工顺气、鼓舞,让资本家、老板们敬畏“劳法”的“响动”。
全国之大,难道就抓不住一个典型?难道就抓不住一个资本家、老板们这类的违法举动吗?
不可能!资本家、老板们这类违法举动太多了,笔者就亲眼有见。
那么,就是媒体集体噤声,故意不报道此类消息了。
至于为什么,笔者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这并不能限制笔者胡思乱想:
——是不是张茵、张五常之流对“劳法”的挑刺见了效,《劳动合同法》蔫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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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5-06 15:59:29

虽不清楚“劳法”改动的具体内容,但所说问题有很大的体现,我有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