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的发展,往往要具备三个因素。一是外部的机遇;二是家庭主力的能力和修养的培养;三是这个家庭的和睦支持。
外部的机遇,不受家庭自身的左右,是可遇不可求的条件。而家庭主力的能力和修养,与家庭和睦的支持,则是由这个家庭自身决定的。前者主要靠个人的自我努力和奋斗,后者则是前者能够安心奋斗的保障。三者,正好组成一个前、中、后的整体。
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世界变化的外部环境,不由这个国家决定。但是,国家强盛的能力,却是可以由自身来造就。
自身能力和修养的培养,在家庭,就是对教育的投资和家庭文化的建设;在国家,就是对任何领域的真理的不断追求。具体讲,就是对包括社科、人文、技术等领域方面的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与实施,以建立各领域雄厚的社会基础。
而国家的和睦,就是建立对弱小者的政策保护。
因此,国家制度的建设,就必须围绕着支持对真理的探索和对弱小者的保护,为核心。要做到这两点,前提自然是要对人,进行一个正确的认识,平等的界定,建立对人的共识。如此,才能集中精力于事物的研究和处理。
人治的社会,问题主要出在对人的认识标准的游移不定。这种对人的认识标准的游移不定,反映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就导致每一个个体人的精力,首先集中于人,而不是集中于事物。这种结果,就是忽略事物发展规律的真理标准。自然其积累的力量,就会偏离正常的规律,而成为社会的邪性力量,也自然就对社会产生破坏的作用。
因此,摆脱感性的人治社会,建立共同认识标准的人权社会制度,是一个国家能够和睦团结,并集中精力于事物客观规律,从而赖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如此,才能制订并切实实施对国家能力和修养的培养,才能制订并切实实施保障国家和睦的对弱小者保护的政策。
家的兴亡,不在一个人的猛进;国的强盛,也不在一个党派团体的强大;而都是整体的真实的平均势态。个人与家庭、党派团体与社会大众之间,落差过大,反而是家庭和国家破裂的主要因素。

从家庭的发展,看国家制度的建设
一个屁民的观点
发表于 2009-11-03 10:27:22 文化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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