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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白丁的随笔杂感: 如何得到权利?

dr.bear

发表于 2009-11-01 15:36:18   心灵驿站

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记者柴静写的一段震撼人心文字,至今仍然余味未了,遂发此感

  ——五年前,我采访了一个人,这个人在火车上买了一瓶一块五毛钱的水,然后他向列车员要发票,列车员乐了,说:“我们火车上自古就没有发票。”然后这个人把铁道部告上了法庭,他说:“人们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总是选择服从,今天如果我们放弃了一块五毛钱的发票,明天我们就可能放弃我们的土地权,财产权,和生命的安全。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的话,权利就只是一张纸。”他后来赢了这场官司,我以为他会和铁道部结下梁子,结果他上了火车之后,在餐车要了一份饭,列车长亲自把这份饭菜端到他的面前,说:“您是现在要发票还是吃完之后我再给您送过来?”我问他你靠什么赢得尊重,他说我靠为我的权利所作的斗争。这个人叫郝劲松,三十四岁的律师。(《国际先驱导报》9月28日)

  要是说这是一段“回忆录”则这更像是一则“寓言故事”。是寓言必有寓意,笔者认为其寓意在让人们认识权利——它就如同在大自然中等待人们去开采的哪些外形奇特的石头,其实是宝石。人们都有机会得到它——认识它的人,了解其实际价值,只要有得到它的机会,这种人都会竭尽所能去争取……——不认识它的人,即使得到了,但或许会把它当成 “石头”(没有什么价值)然后随意的放在哪个角落,渐渐的淡忘……这样的两种人(认识它的人和不认识它的人):后者若是得到了它,起初,也或许是得到了它的“行”(奇特的外形的石头),以后,也许会知道自己当初得到的是一块宝石,但却由于自己当初的随意,已经忘却它在哪儿了……前者若是得到了它,则不单单是得到了它的“行”,更得到了它的“神”(实际价值)……

  回过头来看看那一则“寓言故事”。初始,郝律师认识自己的权利——向列车员要发票……然后,他为自己的权利作斗争——把铁道部告上法庭……最后,他争取到了自己的权利——赢了官司……有人为了一块五毛钱的发票把铁道部告上法庭——这是为什么呢?在“平常人”的眼中,会不会有此等意料——那人有“病”,他会和铁道部结下梁子。可是,事情的结果(那人赢了官司……)出乎“平常人”的意料了——那人说“人们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总是选择服从,今天如果我们放弃了一块五毛钱的发票,明天我们就可能放弃我们的土地权,财产权,和生命的安全。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的话,权利就只是一张纸。”

  可见,那人对权利的认识要比“平常人”更深刻、了解。笔者认为,要得到真正的权利而不是 “一张纸”,如同要得到宝石而不是“石头”——要认识宝石,争取宝石一样——要认识权利,争取权利。其实,权利大家都认识,只是有时会像不认识宝石的人——不了解那奇特的石头的实际价值,把宝石当成了“石头”一样——不了解权利的重要性,把权利当成了那“一张纸”。

  最后,笔者还认为,那一则“寓言故事”还告诉了人们——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必须去维护,因为这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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