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后期成立的“革委会”,硬性规定其领导层必由“革命干部”+ 对立双方群众组织的“勤务员”(群众组织头头)等三方面人物构成。
这种“三三制”组织构架能否算一种在执政人员组成上的一种“民主执政”模式?
能否看成是一种打破高度“集权”的尝试?
能否认定为是一种“有一定群众、民意参与的政权形式”?

“革委会”能否算一种“民主执政”的模式
云雾中人
发表于 2009-10-31 16:07:11 莫谈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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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3 21:59:43
盼君何日“作为”
我们的中纪委学习不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遵守不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执行不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
我们的中纪委“不作为”百姓咱办。?
陕西省咸阳市利民村村民.
电话;15229102693.
09.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