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滥用公权利"无处不在,国将不国也

renjianli

发表于 2008-03-14 21:28:00

>>> 返回文化先锋

非常心痛再次写下如下文字,身心的疲惫抵制不住内心的不平,写下来,也算是对那些“滥用公权利”的人们一个提醒,对自己良心的一个安抚吧。

上次去山西临汾的翼城县,遇到了警察三次拒绝买票的行为,写下了上篇文章。这次是发生在从翼城回临汾的车上,两次翼城之行,深深的改变了我对“警察的认识”,对“社会的认识”。

这次在路边等车,上车后才发现车已经满了,本想下去,考虑到时间已经太晚就坐在了过道的矮凳子上。这个车上坐了3个警察,为了应付检查,我和一个售票的下车步行在前面等车子。在路上我问售票的说“生意不错吗?都满了。”售票的告诉我“警察是不买票的,这次拉了3个警察,只能在拉几个超载客来弥补损失”。我说警察不买票有什么规定吗?为什么警察就可以不买票。售票员给我讲了两个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第一个是“一个女人去临汾,说是某人的妻子,不买票,售票人员和其吵了起来,结果是她打电话把她老公叫过来,硬罚了车子900多元。事后车子老板很生气,分别罚了司机和售票人员每人100元。”第二个事是“其从临汾来翼城的路上,一个人声称自己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把一箱货物托送到翼城。售票人员要求收费10元,其非出5元,售票人员因为怕引起老板误解自己贪污,硬是要求收费10元。最后的结果是别的客运车辆不收费,惟独他们的车站要收费,而且是按照货运的标准收。最后客车老板请人家吃饭才解决”。最后售票员说“社会就是这样,没有办法呀。”

售票员的告白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难道这就是社会,这就是人民警察。我才到过翼城两次,就遇到两次这样的事情,难道这仅仅是偶然吗?有人会说这是小事,可这小事的核心是“滥用公权利”。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呀。

我要评论昵 称:renjianli 验证码: 看不清验证码

已经有 1 人发表了评论
多元声音 凤凰锐评

凤凰网友

发表于 2008-06-24 16:11:09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发表评论